講到嘴都
 
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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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上師悲憫眾生,苦心教誡弟子,真的是嘔心瀝血、身心交瘁,總願弟子們能開悟,總希望他(她)們能改過、重新做人、諸惡莫作。正是“愛之深,責之切”,連師兄或有見地的師弟也不忍要對這些惡習性重之同門作出勸諫,多番力諫者若不是得到上師的加持力,早已經是嘴都爛、舌出血上師更是滴著隱形的血淚  
     
  被舉報的同修被上師訓誡,心中自然不高興
把舉報其罪、舉其惡行、舉其不符合佛法行為的師兄弟或同修當作“仇人辦”。
殊不知生起“仇人辦”之意念、進而付諸行動的行為又再連犯幾條顯密戒律,真的是無明所蔽覆,孽力的罪淵越陷越深
被舉報的同修心裏懷有不忿,其實很可憐,因為他(她)們不曉得佛陀所制定戒律中之精細處。除了對個人修持起防非止惡的作用外,在修行團體內更有不能覆藏罪行之戒律精神,此乃確保大眾能清淨修行,免除生障之用意。被舉報者“基於無知”,不明白若知情者不舉報,其在修行團體裏也同屬犯戒啊!
 
     
根據【梵網經】《菩薩戒》四十八輕戒之第五條:「若佛子,見一切眾生犯五戒、八戒、十戒毀禁,七逆、八難一切犯戒罪,應教懺悔,而菩薩不教懺悔,共住、同僧利養,而共布薩(即誦戒),同一眾說戒,而不舉其罪、不教悔過者,犯輕垢罪。」
教,即教誡;悔,即悔過;罪,即罪咎。謂為佛弟子者,凡見人犯戒,應教他(她)們懺悔,若不教導令他(她)們知道犯戒,自己也犯了輕垢罪。
 
 
 
 
為甚麼知情者不舉報會連帶自己也犯了輕垢罪呢? 事緣往昔迦葉佛住世時,有一比丘收了很多弟子,卻不教誡他(她)們。其中有一弟子因不持戒,死後墮龍身中,每七日受一苦報。有時被火焚,肉被燒盡但頭和全身骨骼仍在。當回復龍身後再被燒,苦不堪言。龍本身俱有五神通,自觀是何罪孽所引致? 得知因本師不教誡,自己所造的多是不合乎佛法、違戒之事。因此憎恨其本師,便找尋機會去加害本師以泄心中憤恨。
後來有五百商人和船客入海採寶,其師也在其中,龍便出水抓船,眾人大驚怖,問龍是何原故要抓船? 龍說:「今此船內的比丘,是我本師,因不教誡於我,我今受苦痛,故要捉捕他,你等若將比丘投下水中,我便放走你們的船。」
眾人見事情不能停止,於是想去捉比丘,而比丘便自投水身亡。
 
     
  佛說:「由此事看之,凡渡化弟子,不可不教誡他(她)們,不能縱容他(她)們犯戒也不理。」 若佛弟子舉報別人犯戒,要說明違反甚麼戒律。見一切眾生者,是指在家、出家(即大小七眾)受持戒法之人;犯,謂干犯也。五戒、八戒,即優婆塞、優婆夷二眾之戒相也;八戒但受一日一夜,不同五戒終身守持。十戒有二,一沙彌、沙彌尼十戒,二菩薩十重戒。毀者,破壞也;禁者,止滅也。如來所制,比丘二百五十戒,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,名為禁戒。如若受而不持,持而不誦,違背聖言,越其所制,叫做毀禁。七逆者,弒父、弒母、弒和尚、弒阿闍黎、破羯磨轉法輪僧、弒阿羅漢、惡心出佛身血是也。
佛滅度後,賣佛菩薩形像及賣佛經律,也名為出佛身血
弒比丘僧,即名弒阿羅漢。八難,即冒難遊行之八難也。佛弟子見此一切犯戒之人,當生慈悲心,教其懺悔以前罪咎,懺悔後不要再造有違佛法和違戒之事。如佛弟子不教懺悔者,自己已得“不教悔罪”,何況同住一處! 同僧利養,而又同共布薩! 同一清淨和合僧眾安住其中,而說佛戒! 竟不舉其犯戒罪過,使其懺悔?! 如是不教彼悔過,佛弟子會犯輕垢罪。
 
     
 
註: 孽龍迫使比丘跳海,其本身就正正造了極惡罪孽,因為他逼死了一位出家僧。當然,這位出家眾先前沒有盡己責任,收了弟子而並無好好教誡,致使自己得到了這番果報。不守清規戒律而最後變成龍的該名弟子,這亦是他自己招來的果報。雖然其本師沒有盡責教誡他,但很多事情實際也不需別人張聲教誡,自己本人應有分辨能力,判斷何事應為、 何事不應為! 而他卻一拼抵賴給其師,將一切責任往別人身上推諉,沒有好好自我反省,就這樣因自己的無明而逼死了一位出家眾。就算對方死了,龍的深仇大恨報了,他亦不能得以超脫龍身苦報,反而是孽上積孽哩!
 
     
  參考資料:
本網頁
 
 
> 智慧寶庫
>> 佛學淺談
>>> 要勇於承認錯誤和改正錯誤
  佛陀親自解說身口意三孽
 
佛教金剛乘中心(法國)   http://www.vajrayana.asso.fr
> 智慧廣場
>> 生命的寶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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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學做人與學佛
  準備
這三十年來寧波車毫不厭倦的引導眾弟子,其巧譬善導的開示說法,把這麼多的法教濃縮成精華要點來教導我們,其用心良苦的悲憫,又有幾人得知呢? 有時把嘴皮子都說破了、喉音都講得沙啞了,為的祇是要我們明白到「把身心準備好並及時修行」。